关于2013级研究生期中考核的通知
各分院部,关于对2013级研究生开展中期考核的通知如下:
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特对2013级研究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思想品德、课程学习与科研创作能力、健康状况。
三、考核办法
1.研究生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景德镇陶瓷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从德、智、体三方面填写自我鉴定。
2.以班级为单位到研究生院教学科打印成绩单,确认是否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要求。
3. 各导师从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创作能力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并签名。
4. 以班级为单位将中期考核表交至各分院(部)教学秘书处。
5.各分院(部)负责人对各部分意见进行汇总,在《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上评定出考核结果意见。
6.考核结束后,各分院(部)教学秘书将每位研究生的考核表进行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教学科。
五、中期考核结果分级与处理
1.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合格,科研创作能力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中期考核前因本人原因未修完本专业的学位课学分,根据情况给予暂缓通过,限期修完学位课后再予以通过。
3.对政治思想差,或学习成绩差,或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以至于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由各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院长审批并报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批准后,终止其学习,其中已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发给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未完成规定课程和学分者,发给肄业证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