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博士培养方案
2015年10月29日 00:00  访问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遵循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反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特点、特色,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广博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本学科专门知识,从事本学科研究、教学及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学术规范。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三、学科研究方向
本学科研究方向见表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A 材料学
A1 传统陶瓷材料工程
A2 无机膜陶瓷材料
A3 结构陶瓷
A4 绿色环保陶瓷材料
B 材料物理与化学
B1 低维材料
B2 新能源材料及器件
B3 微波介质
B4 压电陶瓷
B5 纳米材料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与创新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三个月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在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导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研究与创新能力。导师应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从事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发现具有填补空白价值的学术课题,提倡以课题研究带动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开设的课程。
1. 博士研究生学分由课程学分与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3学分。必修环节中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听取学术报告及辅助导师指导本科生及硕士生等实践1学分。
2.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见表—2)。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1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明确研究方向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选题基础与可行性等各方面广泛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开题;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原则均应公开进行。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学位课
政治理论课
3
必选
第一外语(英语)
4
专业学位课
材料科学与工程前沿
3
 
选择二门,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前沿为必修
陶瓷导论
3
功能材料学
3
薄膜材料科学与技术
3
新能源材料进展
3
现代材料测试技术及最新进展
3
非学位课
第二外国语(日、法、德)
2
根据学科方向选择
第二外语为必修
材料结构与性能
2
纳米材料科学
2
半导体器件技术
2
近代信息功能陶瓷材料
2
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原理
2
电子陶瓷性能测试技术
2
结构陶瓷材料进展
2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1
学期
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
1
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
注:博士学习期间,第二外语为必修课;如在硕士阶段已选修,则可不重复选修。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前完成(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年),导师和指导小组应对开题工作严格把关。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由5-7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开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名单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与写作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满分100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中期考核前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中期考核通过后可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提出考核申请。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研究生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1学分)
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应不少于一篇,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做2次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交由研究生处备案,并取得相应学分1分。
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人学位论文工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与学术造假;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该系统、完整,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年;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处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景德镇陶瓷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景德镇陶瓷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1、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学分要求;2、公开发表论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