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退学处理事前告知的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14:45  访问量: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拟对以下学生作出退学处理。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拟退学情形

1

200520210106

吴凌涛

材料工程技术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

200810230216

魏臣

材料化学

3

200820210207

陶思达

材料工程技术

4

201210220208

匡林

环境工程

5

201210240220

吴晋国

材料物理

因学校多次通过学生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短信/电子邮箱/EMS邮寄〕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上述学生,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方式送达本告知事项,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为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与陈述申辩权利,收到本告知书后,学生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可在7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学院将依规整理材料,报请学校审议正式退学处理。

联系部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冯淑萍

联系电话:0798-8499678          联系地址:8号楼20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