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对外宣传成果统计和个人外宣奖励成果申报的通知
2016年03月16日 00:00  访问量: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对外宣传报道成果的统计、建档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宣报道成果统计
1.统计范围
    2015年度,各部门、各学院在校外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正面宣传报道我校的新闻作品(消息、通讯、图片、视频、音频等)。
2.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2015年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新闻作品的原始材料。在正式报刊上发表的稿件,附稿件复印件1份;在各类网站上发表的稿件,附新闻网页打印件1份;在电视、广播上播出的新闻,请尽量提供视频、音频材料。报送材料于3月31日前交至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tcxyxcb@163.com
    二、个人外宣奖励申报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对外宣传奖励实施办法》(景陶院[2015]27号),自2015年6月1日起,学校对师生撰发外宣作品予以奖励。请各部门、各学院通知有关师生,对照奖励文件要求进行2015年个人外宣奖励申报。奖励时间范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
 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