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文件”制作要求说明
2015年04月09日 00:00  访问量:

教学文件是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证,教学文件的规范化是完善教学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提高教师授课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按教务处景陶教发[2004]58号文件精神,现将材料学院“教学文件”制作要求说明如下:
教学文件
理论教学课的教学文件包括:教材、教案、讲稿、大纲、授课计划、点名册、批改作业情况。
实验、实践课的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实习指导书、大纲、点名册、实验实习安排表、辅导记录。
教材:要求尽量采用优秀教材或获奖教材,没有优秀教材或获奖教材的应采用近三年来出版的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教案:要求严格按本院制定的教案内容认真填写(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方法、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过程、实验内容、课后作业等),其中教学过程的设计与组织要科学合理(如:什么内容需要复习、启发、提问等,布置哪几道课后作业题以巩固所学内容),教案要求每次课写一份。
讲稿  要求内容充实,信息量饱满,并且将理论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不断更新拓展教学内容,注重跟踪学科的发展动态,可以手写或打印输出讲稿。
采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者,投影内容或popint展示内容应(与讲稿的形式不同)为所授内容的要点,更多的内容应写在讲稿上。
授课计划:原则上要求每次课均应写出章、节的主要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点名册:出勤、迟到、早退、旷到等情况严格按要求标明。
批改作业或实验实习报告情况:原则上要求课后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全批改,对错误之处应有简单提示,每次作业或报告均应有成绩、批改日期、批阅教师签名等,批阅成绩做好登记。

本说明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执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