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器材(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建帐管理。
二、实验室自购器材(工具)必须进行验收,建帐后方能领用。
三、领用器材(工具)必须登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旧器材回收。
四、外单位借用实验室器材(工具),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填好借物单后方可领用。
五、仪器设备维修用器材,必须填写“检修记录”和器材使用卡。
六、实验室器材(工具)每年终清查一次。
七、本方案自二00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