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2015年04月09日 00:00  访问量:

 一.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实行轮换值班制,由院办统一安排。

二.值班教师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学生登记工作。

三.值班教师主要进行管理指导,知识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宣布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

四.开放实验室值班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向系领导汇报,在安排好替班教师后方能离开,并将情况作记录。

五.值班期间应解答学生的问题,对于共性的问题,不需直接回答,而应向学生指出自行解决问题的方法。

六.值班指导教师有责任检查实验室中学生的实验进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的现象,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核实清楚后应在值班日志上登记,情节严重者,可中止其实验。

七.值班指导教师应提供自选实验项目清单,检查学生设计性实验内容的正确性,负责收取值班期间学生的实验报告并批改。

八.值班指导教师要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有故障或损坏现象,应立即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并报系领导。

九.值班期间必须做到安全第一,注意防火防盗,下班前要进行开放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十、本方案自二00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