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安全制度
2015年04月09日 00:00  访问量:

 一.院领导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二.实验指导教师在每次实验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遵守安全防火规定,遵守操作规程。

三.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生火,吸烟。

四.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电源、热源,合理存放高压容器。

五.实验室物品应存放有序,通道应畅通无阻,以防万一发生灾情时及时引导学生疏散。

六.凡是使用强电的设备必须做好接地接零工作,所有开关电器均要符合绝缘规范,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可能引发打火、短路、发热、漏电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修理更换并报系领导。

七.实验室不得自行接电线增加电源及容量,增加高容量用电设备时应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申请。

八.实验室电炉及电热工具必须放置在不燃基座上,用完后或停电时要立即切断电源,非实验用电炉、加热器及高功率灯泡禁止使用。

九.实验室电炉、火焰窑炉,电烤箱等设备在使用时必须有人值班,做到人走断电,熄火。

十.实验室的门、窗、水、电和燃气,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和下班前均要严格检查并及时关闭。

十一.实验室的钥匙必须由专人管理,凡钥匙持有人均须对安全负责。

十二.实验室内不得住宿或他用,不得随意将陌生人员带进实验室,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十三.严禁实验室物品任意外借,需要出借时,须经系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外借手续后方能借出,并做到及时归还。

十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学习防毒、防火、防触电和急救知识,要做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救火方法,同时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

十五.实验室要安放、保管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和丢失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