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2015年04月09日 00:00  访问量:

 一.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的全过程(包括上实验课、审阅实验预习报告、指导实验、现场考核和批改实验报告等),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二.指导教师必须掌握实验基本技能,熟悉实验内容和要求,参加实验的准备工作,首次指导的实验必须试做,并交出标准实验报告。

三.指导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实验开始前必须审阅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并讲解有关实验注意事项。

四.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要巡视学生的实验情况,掌握实验进度,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五.实验结束后,应记录实验仪器的设备的使用情况,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归还实验器材和工具。

六.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登记成绩。

七.注意安全,保持实验室整洁。